第102章
殿下说“那条狗”。
殿下说“赏他顿好饭”。
可殿下用的是那样理所当然的语气,仿佛这一切都是天经地义。
月弥低下头,看着手中那串脚链。
那是殿下不要的,却依旧比他这辈子拥有过的任何东西都珍贵。
他慢慢将那脚链戴在自己手腕上,粗糙的兽骨贴着皮肤,带着一丝凉意。
眼眶有些热,但他忍住了。
他只是更深地伏在地上,对着凉亭的方向,又磕了一个头。
凉亭里,韩沅思窝在裴叙玦怀里,脚丫惬意地晃着。
“玦,你说那条狗是不是傻?”
“爬得那么拼命,就为了赢一串我不要的链子。”
裴叙玦低头看他,目光深邃而温柔:
“因为他知道,你赏的,哪怕是你不要的,也是恩赐。”
韩沅思眨了眨眼,似懂非懂。
但他很快就不想了,反正他也不需要懂。
他只知道,今天玩得很开心。
这就够了。
——
月弥坐在廊下的台阶上,捧着一碗温热的、混合了些肉糜的米饭,狼吞虎咽地吃着。
这是他这么多天来,吃的最像样的食物。
不,应该说,是他这辈子吃的,最像样的一顿。
碗里的米是上等的贡米,颗颗饱满晶莹。
肉糜是用新鲜的鹿肉剁的,炖得软烂入味。
那香气钻进鼻子里,让他几乎要落下泪来。
他想起民间那些年,饿极了的时候,只能和野狗抢食。
有一次他抢到一块馊掉的骨头,被那群野狗追了三条街。
最后摔在泥坑里,浑身是伤,骨头还被抢走了。
如今他坐在紫宸殿的廊下,穿着干净的粗布衣裳。
虽然是粗布,却是内务府新制的,比他以前任何一件衣裳都好。
脖颈上戴着镶红宝石的项圈,手腕上缠着殿下赏的奚国脚链。
他方才爬行比赛时磨破的膝盖和手掌,如意已经让人送了药膏来。
是宫里才有的金疮药,抹上去清凉止痛,好得飞快。
而他此刻捧着的这碗饭,放在民间,够一户人家吃三天。
月弥埋头吃着,眼眶有些热。
不是因为屈辱,是因为——
太好了。
好得像做梦一样。
韩沅思就蹲在他面前不远处,双手托着腮,歪着头,好奇地看着他,像是观察什么新奇的小动物。
月弥能感觉到那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,他不敢抬头,只是埋头扒饭。
“喂!”
韩沅思忽然开口,语气里满是纯粹的不解。
“你刚才为什么那么拼命啊?”
“不就是三天不吃饭吗?”
“忍一忍就过去了啊。”
他这话问得理所当然,完全没意识到“三天不吃饭”对很多人来说意味着什么。
在他的世界里,“不吃饭”从来不是什么可怕的事。
小时候他挑食,不喜欢吃饭,就喜欢吃那些精致的点心。
每次用膳,御膳房变着法儿地做各种花样的菜肴。
他也就是尝一两口,便推开碗嚷着“不好吃”。
裴叙玦那时候就会放下筷子,亲自哄他:
“思思乖,再吃一口。”
“这鱼肉是新鲜的,朕让人剔了刺,尝尝?”
“吃完了这碗,朕让御膳房给你做樱桃酪。”
他不吃,裴叙玦就抱着他喂,一勺一勺,像喂什么珍贵的小动物。
有时候喂急了,他还发脾气,把勺子打翻。
裴叙玦也不恼,只是让人换一碗,继续哄。
实在哄不动了,裴叙玦就会叹口气,让御膳房端上他爱吃的点心,然后揉着他的脑袋说:
“不吃便不吃吧,垫垫肚子也好,晚些饿了再让御膳房做。”
所以在他心里,“不吃饭”的后果,顶多是裴叙玦多哄几句,多叹几口气,然后给他端上更好吃的点心。
他从来没想过,有人会因为没有饭吃而饿死。
就像他从来没想过,有人会和野狗抢食。
月弥扒饭的动作顿住了。
他抬起头,看向韩沅思。
阳光下的少年,容颜秾丽得不似凡人。
他穿着一身绯色的锦袍,衣料在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,一看就价值不菲。
他赤着脚,脚踝上那串“思玦纹”正一闪一闪,衬得那双脚丫愈发白皙如玉。
他的眼神清澈见底,里面没有恶意,没有嘲讽,只有单纯的好奇和不解。
就像一只被养在温室里的名贵猫儿,从未见过外面的风雪,自然不知道饥寒是什么滋味。